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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天氣太悶熱了,原本不會過敏的皮膚也受不了了,起了紅紅的小疹子,於是為了讓"它"消失......

去買了一罐爽身粉,回來後怕妹妹把我拿去給小baby用.......


就先跟麻麻說"這罐是我的爽身粉,等我用了3天後,才可以給小baby用喔~~"

因為根據經驗,我們家3姊妹很愛"互拿彼此的東西當自己的東西用"......

然後再 神不知鬼不覺 的情況下偷放回去.......

 

但麻麻只是用很淡定表情跟我說......

你這種用"倒"的爽身粉...會弄得baby身上到處都是.....

人家現在都是用"粉撲式"的 爽身粉 了!!!!

天ㄚ.....被打敗了!! 

L1200461 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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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jessicach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